您现在的位置是:主页 > 政策解读 >
《浙江省商务展会及经费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0-09-27 09:46政策解读 人已围观
简介为适应新形势展会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商务展会的规范管理和统筹协调,更好地稳定外贸增长,我厅会同财政厅对《浙江省国际性展会管理办法(修订)》(浙商务联发〔2016〕...
《浙江省商务展会及经费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适应新形势展会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商务展会的规范管理和统筹协调,更好地稳定外贸增长,我厅会同财政厅对《浙江省国际性展会管理办法(修订)》(浙商务联发〔2016〕95号)进行了重新修订,形成了《浙江省商务展会及经费管理办法(送审稿)》(简称“《办法》”)。
二、《办法》框架内容
《办法》全文分六大部分。
第一部分为管理原则。
第二部分为展会分类。将展会按照性质分为国际贸易展会和国内贸易展会;又把国际贸易展按照重要性程度分为自办类、重点类和其他类,给出了各类别展会的定义。
第三部分为展会支持范围及标准。对展会补助支持范围进行了规定,并明确了各类展会的具体补助标准。
第四部分为展会实施与经费管理。主要对确定展会计划、规范展会实施、加强展会运行监测、动态调整目录等四方面的内容作了具体规定。
第五部分为监督管理。包括建立健全展会监督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内容。
第六部分为附则。
三、《办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与原展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相比,修订后的《办法》在3方面变动较大。
1.展会分类:《办法》扩大了展会管理范围,将国内贸易展会纳入展会及经费管理。并对国际贸易展会和国内贸易展会进行了明确定义。
2.展会支持:《办法》对国际和国内贸易展会实施分类补助作出了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各类展会的支持范围和补助标准。《办法》规定自办类展会的支持范围为:场地租赁费、展位基本搭建费、公共布展费、招商费、宣传及资料费、翻译费(仅适用于境外自办类展会)、展品运输费(仅适用于境外自办类展会)、安保费、工作人员境内外差旅费、承办费等,并明确了各项费用具体补助标准。
3.经费管理:《办法》建立了支持展会的动态调整制度,并规定国际贸易自办类展会培育期原则上不超过6年,培育期结束后,以每年不低于10%的比例坡度递减财政补助,其中我省重点出口市场的自办类展可适当延长培育期和减缓退坡速度。
为适应新形势展会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商务展会的规范管理和统筹协调,更好地稳定外贸增长,我厅会同财政厅对《浙江省国际性展会管理办法(修订)》(浙商务联发〔2016〕95号)进行了重新修订,形成了《浙江省商务展会及经费管理办法(送审稿)》(简称“《办法》”)。
二、《办法》框架内容
《办法》全文分六大部分。
第一部分为管理原则。
第二部分为展会分类。将展会按照性质分为国际贸易展会和国内贸易展会;又把国际贸易展按照重要性程度分为自办类、重点类和其他类,给出了各类别展会的定义。
第三部分为展会支持范围及标准。对展会补助支持范围进行了规定,并明确了各类展会的具体补助标准。
第四部分为展会实施与经费管理。主要对确定展会计划、规范展会实施、加强展会运行监测、动态调整目录等四方面的内容作了具体规定。
第五部分为监督管理。包括建立健全展会监督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内容。
第六部分为附则。
三、《办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与原展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相比,修订后的《办法》在3方面变动较大。
1.展会分类:《办法》扩大了展会管理范围,将国内贸易展会纳入展会及经费管理。并对国际贸易展会和国内贸易展会进行了明确定义。
2.展会支持:《办法》对国际和国内贸易展会实施分类补助作出了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各类展会的支持范围和补助标准。《办法》规定自办类展会的支持范围为:场地租赁费、展位基本搭建费、公共布展费、招商费、宣传及资料费、翻译费(仅适用于境外自办类展会)、展品运输费(仅适用于境外自办类展会)、安保费、工作人员境内外差旅费、承办费等,并明确了各项费用具体补助标准。
3.经费管理:《办法》建立了支持展会的动态调整制度,并规定国际贸易自办类展会培育期原则上不超过6年,培育期结束后,以每年不低于10%的比例坡度递减财政补助,其中我省重点出口市场的自办类展可适当延长培育期和减缓退坡速度。
★本新闻由“星界会务”推荐,不代表会议资讯网立场,法律由新闻源提供方承担。如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核对删除处理。
★星界会务平台一直专注于推动会务产品和会务服务的系统化和市场 透明化,致力于打造全球一体化的会务资源国际服务平台。
上一篇:凉透的直播,2019年会好吗?
下一篇:厦门市会展行业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相关文章
点击排行

猜你喜欢
欢迎投稿
- 投稿文章:12606篇文章
- 投稿邮箱:13088838884@qq.com
- 投稿QQ:2794372171
- 投稿微信:(扫描添加管理员)